招收本科学历国际学生攻读博士学位院系列表(院系列表陆续更新中)
003 土木工程系 |
004 水利水电工程系 |
005 环境学院 |
012 机械工程系 |
013 精密仪器系 |
014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015 车辆与运载学院 |
016 工业工程系 |
022 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 |
023 电子工程系 |
02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025 自动化系
|
026 集成电路学院 |
031 航天航空学院 |
034 化学工程系 |
035 材料学院 |
042 数学科学系 |
043 物理系 |
044 化学系 |
045 生命科学学院 |
046 地球系统科学系 |
047 交叉信息研究院 |
051 经济管理学院 |
060 五道口金融学院 |
069 人文学院 |
070 社会科学学院 |
092 天文系 |
093 安全科学学院 |
094 人工智能学院 |
095 心理与认知科学系 |
103 教育研究院 |
402 药学院 |
410 软件学院 |
476 求真书院 |
500 医学院 |
501 基础医学院 |
502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599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
本科学历国际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指南
2026年我校有40余个院系招收本科学历国际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招收院系参见2026年国际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四年至五年。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申请资格,满足相关申请条件,在线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一、申请资格
申请者须为持外国因私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申请者,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且申请时须已注销中国户籍,并持有注销中国户籍的证明。
在外国出生时取得外国国籍,出生时父母均为中国公民,或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申请者:申请者父母的中国公民方,须在申请者出生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
*申请者须在申请时提交父母情况材料、申请者本人已经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国户籍注销证明。
注:申请者具有外国国籍的同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被相关部门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或不符合我校申请资格的申请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持有学士学位或为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前能获得学士学位。2026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境内高校)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高校),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清华大学规章制度。
二、申请要求
申请者的中文能力须满足招生院系公布的中文能力最低要求(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或本页面院系列表中院系招生说明页);
英语为非母语的申请者须满足招生院系公布的英文能力最低要求(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或本页面院系列表中院系招生说明页);
申请者须提供两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学者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信须注明申请者已具备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及研究能力;
申请者须满足招生院系要求的其他申请条件(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及院系网站)。
申请者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和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和申请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申请条件),因不符合申请要求和申请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按照《清华大学2026年招收国际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完成在线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陈述及一份简要的研究经历或研究计划;
2、学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在境外高校获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原则上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在中国境内高校获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原则上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可先提交预计毕业证明,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须在入学前补交。已毕业的申请者应同时提供学位证书的认证报告;
3、本科成绩单:应届生可先提交现阶段成绩单,最终成绩单须在入学前补交。如果上传的成绩单无法直接显示总的GPA成绩,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GPA证明文件;
4、HSK成绩证明:申请者须根据招生院系的要求提供相应等级的HSK成绩证明,相关要求请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使用中文完成大学本科学习的申请者,须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获得所申请院系许可后,可免交HSK成绩证明;有意申请奖学金者(例如,中国政府奖学金),须根据奖学金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的HSK成绩证明;
5、托福TOEFL或雅思IELTS成绩证明:英语非母语的申请者须根据招生院系的要求提供托福或雅思成绩证明,相关要求请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6、两份推荐信:申请者须提供两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学者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信须注明申请者已具备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及研究能力;
7、护照:申请者须提供个人因私普通护照的个人信息页。申请者若持个人因私普通护照及在华外交签证,还须提供外交签证页;
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且申请时须已注销中国户籍,并提交注销中国户籍的证明。
8、其他:部分项目要求提交附加材料(参见专业目录中的招生说明或相关项目招生简章)。
四、考查与录取
我校采用“申请-审核“制即申请材料审查加综合考核的方式选拔录取国际研究生。申请材料经相关院系专家组审查,根据综合审查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选。对于本科学历攻读博士学位的国际学生的综合考核一般为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的公开面试,方式为来校现场面试或者远程面试,具体内容、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等由各院系确定并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者。我校综合考虑材料审查、综合考核等结果,择优选拔,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可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系统查询。
五、其他
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申请材料、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的真实与准确,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申请者如果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申请者对院系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本指南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清华大学2026年招收国际研究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