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综合信息平台
  • EN
招生综合信息平台
EN

招生信息

Admissions
首页 招生信息 博士招生 普通招考 正文
012012.03

清华大学2012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政策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报名

    凡已在我校2012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有意向攻读此类别学位的考生,请一式三份填写好《2012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请下载附件),按照登记表的要求把其中一份表于3月13日前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4)。如亲自送表,请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3:00-17:00)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小院内)。

 

五、考试

    考试科目:第一阶段笔试:1.基础外语;
                            2.一门专业课(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发展史)。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综合考试在笔试成绩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通知考生。
    考试日期:笔试2012年3月10日(周六)。
    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准考证于2012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笔试及综合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考察原则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被录取的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和考生所在学校三方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浏览次数:

小研推介

Recommen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中国(境内):电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Email:yjszb@tsinghua.edu.cn

中国(港澳台)及国际:电话:010-62781380   传真:010-62770325   Email:grad@tsinghua.edu.cn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清华大学 版权所有